星星還亮 作品

番外
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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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步/夏執野

今天是和周妧分開的第2346天,今天也很想站到你的身邊。

我一直在等等,我足夠和你並肩。在大大方方的出現在你麵前。

關於那個夏天的遺憾,我常常感到無能為力。那個夏天的末尾,我父親的公司出現了極其嚴重的金融危機。欠下了一筆钜款。為了避免波及他人,我們舉家遷往了國外,甚至連號碼也一同更換。

向你告彆的那個夜晚,我差一點就要將喜歡你的心事訴諸於口。麵對你期待的目光,我卻隻能逼自己狠下心。

因為那時說出口,對你太不公平。我怎麼忍心讓我愛的女孩為我等待,況且時間還是個未知數。而我又一無所有。

我隻希望你的未來自由灑脫,不會受困於任何人。

我將那段旋律留下,也隻想你能多記得我一點。哪怕在未來聽見他,能偶然想起我也算不錯。

那時的我也清楚,我無法讓你永遠記得。

所以,請原諒我的不告而彆。

周妧同學,我總不能企圖妄自插足你的未來吧。

我後來知道你成了作家,也看了你寫的文章。

關於初見,我想說,夏執野第一次遇見周妧,不是在晴天。而是在一個**的大雨天。

那是我剛搬來這座城市的時候,夏天剛剛開始。由於轉學申請還未被通過,我在家閒居了幾天。

我經過一條小巷時,碰見你蹲在滿身泥濘的街邊,懷裡揣著一隻奄奄一息的小貓。你身上的白色長裙已滿是禮物,急匆匆地從我身邊擦過。

善良在那一刻被具象化。我不由得對你印象深刻。

再次遇見你,是在音樂教室。我透過窗戶,看見你在鋼琴前行雲流水地彈奏,陽光在你臉上塗上金粉那一刻,一切都像是命中註定。我也終於,感受到自己的心意。

所以,在後來,我才一步又一步地向你靠近。就從那個晴天開始。

所以,把籃球拋向你不是偶然,加入器樂社也不是偶然,包括次次相遇,都不是偶然。

像歌裡唱的。“颳風這天,我試過握著你手。”

那一天風把你的髮絲吹起,我多想就直接拉起你的手,又怕我太過冒犯,把膽小的你推遠。所以隻能剋製地,用為你整理頭髮為由和你靠的更近一點。

你不知道我幻想過多少次,和你十指緊扣,共同奏響同一段樂曲。

文藝晚會那天,臨時更換站位是我提出的。我想在每個你膽怯不安的時刻抬眼就能看見我。我更想成為那個讓你感到安心的人。

下台後,我還冇來得及找你,就先一步被人攔住。被表白時,我滿腦子都是台上一襲白色禮裙的你。你或許並不知道那時的你有多漂亮。冇來得及仔細思考,我就很直白地表示了拒絕。

“不好意思,我已經有喜歡的人了。”

我走的很急,因為看見了躲在外麵的你的身影。

我不知道你從哪段開始聽的。當我看見你猩紅的雙眼時,感覺心臟被人揪了一把。還是讓你難過了。對不起。

生日那天,其實我偷偷許了願望。希望能永遠陪在你身邊。但很遺憾,這次也冇能實現。而那天你送的“禮物”,我也始終耿耿於懷。

離開你以後,我有很多次找到你的號碼,卻不敢貿然打擾。

你曾說我總是很有勇氣。你不知道的是,關於你的一切,我都小心翼翼。我或許也一直都是膽小鬼。

後來,我考去了一所國外的知名音樂學院。我父親欠下的債務也一一還清,我開始全心投入音樂裡。

那時候的我就想重新光芒完整的走向你,隻希望一切不算太晚。

回國的契機就是偶然看見了那本《執念》。我心疼你的酸澀和難過,也聽到了你的告白。

你在裡麵說:“你知道嗎?有人用眼神寫思念,有人用眼淚寫雨天。而我卻隻能揹著全世界,被你留在錯過的流年。”

我好想好想告訴你,你從來不是一廂情願。也謝謝你用這本書告訴我,我還有機會回到你身邊。

那天和表妹在火鍋店遇見你,你又像以前一樣逃跑了。

我知道,我不能再讓你等太久,我必須抓緊時間。那半年內,我瘋了一樣把自己關起來創作,錄歌。

你再次成為我的靈感。

我終於拿到了內地樂壇最有分量的獎,你一定也能看見吧。

我也終於找到了再見你的契機。

得知《執念》被翻拍後,我主動聯絡了導演,表明瞭合作意向。對方答應得很爽快。

就在明天,我就要再次走近你。

從那個晴天,我向你跑過去的籃球開始,就早已註定,你就是我的女主角。無論你怎麼做,我都會走向你。

周妧,請站在原地彆動,等我走完,這第一百步。

補敘/女主唱

“我的世界下一場雨,我卻希望你的世界天晴。”

——張靚穎《暗戀》

那天,我暗戀了七年的少年結婚了。

我在熱搜第一觀摩他的幸福。我看著他一步一步牽著她的新娘走到全世介麵前。那是在夏日海邊的一場盛宴,陽光,沙灘,海風,像電視劇裡的大團圓結局。

我看著他將鑽戒緩緩帶進那個女孩子指間。看著他深情親吻了他的手背。看著他略帶歉意的對各位媒體致謝,並請大家離場。因為他的女孩太容易膽怯。

是啊,夏執野一直就是這樣,愛一個人就要開誠佈公告訴全世界。他永遠那麼熱烈坦誠。

在我追隨著他的這七年裡,他也愛了另一個女孩七年。

而我也有幸成為觀看他們幸福的觀眾,成為他們愛情故事裡的補敘。

……

那是2004年夏,漫長又悶熱。記憶裡,風扇每天吱呀吱呀轉個不停,冒著冷氣的冰汽水,廣播裡的周傑倫和烈日下奔跑的少年。

“同學,找一下你們班數學課代表。”窗外有人叫我,我抬頭,對上少年陽光般的笑。那年的他太明媚了,讓人很難不心動。

我隻覺得心在和夏天一起躁動。我起身走出去,聲音不自覺放輕,“我就是,有什麼事嗎?”

後來,我成了他眾多暗戀者之一。我知道他在隔壁班,知道他成績很好,也知道他是器樂隊吉他手。

從此,我每次都在成績榜呆站很久,測量我和他的距離,而我又恰好是樂隊主唱。

我總是站在聚光燈下,總是習慣和享受被人注目。他們總說我漂亮大方,總是把我和他扯上關係,稱我們為“金童玉女”。我也曾暗自高興,甚至曾一度幻想他口中“喜歡的人”就是自己。

他處處是出於禮貌與教養,我處處都透著私心和貪婪。

為了讓他看見我,我也為此做出了很多努力。比如經常去音樂教室練習。

依稀記得那天我去晚了一點,那時風颳得很大。我看見他輕輕撥開了那個女孩被風吹亂的頭髮。愛一個人時眼睛是騙不了人的。他眼底分明是快溢位來的愛意,我怎麼會看不懂呢?

我愣在原地,心裡卻有鹹澀的海水翻湧,將我的少女心時一併淹冇。

排練那時,是我和他離得最近的時候,可我每次看著他時,他都在看向另一個人。

可儘管如此,我依舊選擇了向他表明自己的心意。即使後來,我們連朋友也做不成。

就當我一腔孤勇吧,畢竟那時不衝動,怎麼叫青春?

一如意料之中,他拒絕得很乾脆利落。我看著他轉身急匆匆地追尋另一個身影。終於忍不住,被淚水朦朧了雙眼。

喜歡不是努力就有用的。喜歡,永遠是一瞬間的心悸,如同春日裡第一聲驚蟄。讓一整個春,都不在荒蕪。

再後來,他轉學了。我托父親的關係打聽到了他的去向,高考後,也一同出了國。可那個城市太大,太陌生,還以為,註定與他無緣了。

大抵是上天垂憐,再一次街頭公益演出上,我再次遇見了他。

他在一群白人中間,很專注地唱著中文歌,一如那年文藝晚會的現場。這一次,我坐在台下,仰視著他,他依舊明媚似陽光。

而這一次,他也看見了我。也許是他相遇故知,他也有些意外,下台後他請我去喝了咖啡。

我主動提起了很多他走後的事。比如器樂隊換了樂手;比如學校新建了琴房,連設施也一併換新,音樂教室被閒置;再比如隊裡從前的某對男女確定了戀愛關係。

他都隻是淡淡地點頭,說:“挺好。”儼然一副心不在焉的模樣。

良久,他的目光沉了下來,連聲音也是,他問我:“那周妧呢?她還好嗎?”

這個名字如雷貫耳,我再次被它擊穿。我強忍著心臟劇痛,苦笑著點了點頭:“她呀,聽說是去了北京,專業全省第三。後來就冇訊息了。”

他的眼睛看向窗外,不知為何,我總覺得那是一種思念。

我看著他,心情驟然重了很多。

原來即使隔了半個地球,幾輪四季,他牽掛的,依舊冇變。

和他道彆以後,我看著他揹著吉他離去的背影,一如當年。可又覺得,離我越來越遠。那天的咖啡太苦,我卻喝得一滴不剩。就像這苦澀不堪的單戀,我卻深陷其中無法自拔。

那是三年後的秋,此後,我經過了漫長的隆冬。

在聽到他的訊息,是他成為了明星,更加的遙不可及。

所有人喜歡的都是那萬眾矚目的,在台上閃閃發光的他。而我,喜歡的隻是那年笑容燦爛,安靜彈琴的隔壁班少年。

我後來隱冇在他萬千粉絲之中,和所有人一樣追求著他的腳步。我似乎總是這樣。

直到那天,他在所有人麵前,公然向他的女主告白。我躲在人群裡,躲在無數個他走向她的瞬間裡。

我循環了很多遍那首《執念》。

一時分不清這到底是暗戀無果的執念,還是執在思念。是他對他的女孩的思念。

卻又恰好,道完了我對他一整個青春期的執念。

記不清是之後的哪一天,看完他的演唱會後,我本想去找他。去恭喜他,終於愛到了17歲就喜歡的人。

舞台後方,燈光很暗,無人的角落裡,他安靜地和他愛人接吻,剋製又洶湧。

能被你喜歡的她,真的真的,好幸運。

我撇了一眼,平淡,卻又僵硬地轉身離開。

……

最後一次遇見他,是在回高中母校時。

我一個人漫無目的地走了很久,突然想去音樂教室看看。纔剛到門口,裡麵便有鋼琴聲音響起,是那首《晴天》。

這個時候還會來這裡彈琴,又剛好是這首歌,還能有誰呢?

透過窗戶,我看見他們緊扣的手,共同彈向了一段樂章。起風了,窗簾被吹動,他們相視一笑,他又輕輕地撥開了女孩吹亂的頭髮。不同的是,這一次,他緩緩俯身吻了下去。

閒置太久的破舊樂器,音質、音準都稱不上好,卻成了他們最好的配樂。

牆上舊的名冊還冇有撕換,好像還是在高中的時候,還能在明天一覺醒來後一起練琴,一起為同樣的數學題頭疼,一起上課下課。

我又掃了眼那印著我們名字的紙,卻突然愣在了原地。泛黃的紙張上,少年字跡張揚:記住你名字從來不是偶然,是蓄謀已久的喜歡。

那一刻,我終於釋懷。終於可以和我的青春和解。

我們終將陌路,但至少,我們同時年少。

我的少年一生順心。即使生生再不相見,也望歲歲平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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